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扎实推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关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工作部署,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2026年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将继续招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
一、招生对象
扬州市直广陵招生区域范围内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45人。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初中阶段获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初中阶段获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
3.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技、写作、英语等方面学科特长明显、有较强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5月24日—5月26日或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9﹕30,考生家长(1名)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淮海路校区)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报名表》(在扬大附中校园网下载并填写)纸质稿;
②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学生本人页);
③ 符合报名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
扬大附中自主招生工作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6月3日在扬大附中校园网公示。
五、测试办法
1.综合能力测试(笔试)
考生凭扬大附中自主招生准考证和中考准考证参加学科综合能力测试。测试科目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026年6月19日
地点:扬州大学附属中学(淮海路校区)
2.综合素养测试(面试)
通过综合能力测试(笔试)的考生参加综合素养测试(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026年6月20日
地点:扬州大学附属中学(淮海路校区)
六、招生录取
1.学校与意向录取的考生及监护人签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录取意向书》,按招生计划确定意向录取考生名单。
2.意向录取考生名单将报扬州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扬州市教育局官网和扬大附中校园网公示。
3.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属于学校自主招生,凡与扬大附中签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录取意向书》的考生,须在市直广陵招生区域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一批次第1志愿填报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且中考文化成绩达到663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4.凡与扬大附中签订录取意向书的考生,被扬大附中录取后,不能被其他学校录取。
七、监督保障
1.扬大附中在本次招生过程中将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电话:
0514-87342182
0514-87011971
八、联系方式
淮海路校区招生咨询电话:0514-87345365
何老师 18912131875
练老师 18952797668
扬大附中校园网:https://www.ydfz.net
微信公众号:yzdxfszx
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于扬州大学附属中学。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