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各位考生可以参考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本文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就为大家整理了南科大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供参考!
(一)初评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3年5月中下旬完成审核,并公示通过初评的考生名单。
(二)能力测试(机试)
通过初评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能力测试机试资格,我校将于2023年6月11日下午举行全国统一机试,在举行机试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有机试考点,并通过招生网站公布机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三)能力测试(面试)
机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招生网站公示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6月中下旬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举行面试。
注:上海的能力测试不举行机试,只进行面试。通过初评的上海考生直接获得我校能力测试面试资格。
(四)优录政策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分别加15分、10分、5分计(百分制);
在只设面试的省份,以上一、二、三等奖考生面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分别加15分、10分、5分计(百分制)。
上述各项成绩加分后以满分100分为限(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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