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国科学院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成绩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的说明,综合评价成绩由考生的高考成绩、国科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X × 60%+Y × 30%+Z × 10%
其中,X 代表高考成绩(含省市认定的加分),Y 代表国科大测试成绩(满分值折算为与当地高考满分值一致),Z 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折算为与当地高考满分值一致)。
Z由各省市考试院认定的成绩换算而得。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全为A者,则Z为满分;成绩中每增加1个B,在Z中按当地高考满分值的2%扣减(示例:如某省高考满分为750分,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6个A和1个B,则高中学业水平成绩Z=750×(1-2%)=735分,扣减分值为750×2%=15分,即综合评价总成绩减少分值= 15 × 10%=1.5分);每增加1个C,在Z中按当地高考满分值的3%扣减;出现D者,一般不考虑其申请。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各省考试院提供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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